徐汇区民政局?徐汇区婚姻登记处地址在南宁路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离婚接待时间:周一、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二、周四上午9:00-11:30。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在徐汇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平台上,那么,徐汇区民政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丢失后请至双方任何一方的现户籍地民政局申请补办。
上海各区民政局地址如下:
浦东新区民政局:成山路990号。
黄浦区民政局:重庆南路100号9、10楼。
静安区民政局:大统路480号。
徐汇区民政局:漕溪北路336号1号楼14楼。
长宁区民政局:长宁路1436号2号楼。
普陀区民政局:大渡河路1668号楼2号楼。
虹口区民政局:飞虹路518号2号楼。
杨浦区民政局:惠民路800号12楼。
宝山区民政局:友谊支路79号。
闵行区民政局:七莘路680号。
嘉定区民政局:德富路1288号4、6楼。
金山区民政局:龙山路555号西楼4-6楼。
松江区民政局:中山中路38号。
青浦区民政局: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号1幢3层。
奉贤区民政局:南桥镇解放东路8号B2栋。
崇明区民政局:崇明大道8188号 行政办公中心三号楼五楼。
离婚接待时间为周一、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二、四上午9:00-11:30。
徐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南宁路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语音电话64325542,接待电话64325543。、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扩展资料:
离婚登记程序
(一)婚姻登记员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上海民政局周六是上班的,但是周日正常放假,因此最好在周六的时候前往办理手续。上海民政局上班时间一般是9:00~16:30,而徐汇区民政局、静安民政局周六下午四点就会下班,普陀区民政局下午三点就下班,因此周六要早点去。
上海民政局周六上班
上海民政局周六上班。上海市各地区民政局的上班时间统一为周一至周六,周日属于法定休息日。因此想要办理业务可以在周一至六任意工作时间前往办理。上海市民政局每天的上班时间一般为9:00~16:30,但不同区域的民政局,其每天上班的时间会略有差异。例如黄浦区民政局周一、二、三、五、六每天的上班时间为9:00~11:30、13:30~16:30.徐汇区民政局周一、二、三、五每天上班时间为9:00~11:30、13:30~16:30,周四为9:00~11:30,周六为9:00~11:30、13:30~16:00。***不需要未婚证明.
一.准备资料
其实所需要的资料很简单:
(1)双方的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口或者没有户口本的话,到当地派出所打印一张户籍证明(需要盖有派出所户籍办的户口专用章).这个户籍证明你不用管,基本是固定格式的.
(2)双方的有效身份证.过期的身份证不行.
二.地点
双方亲自到徐汇区婚姻登记处去登记就可以了,在漕宝路的光大会展中心.就从"集集小镇"快餐店旁边上去,3楼即是.
***
注意,不是徐汇区民政局哦,民政局在南丹路.
三.费用: 准备40元的拍照费;20元的证件工本费.别的没有了.
那里的阿姨很和蔼的. 对了,宣誓结束后,不要忘记了照个相,所以,最好带个相机啊.
免费体检,完全自愿选择或者放弃.
还有,说不准还有些婚庆产品公司能提供一些奖品了,就等着开心吧.
祝新婚快乐
徐汇区婚姻登记处地址在南宁路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
离婚接待时间:周一、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二、周四上午9:00-11:30。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在徐汇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平台上,离婚预约的日期已开放到7月7日,周一到周六都开放离婚登记,从上午九点半开始到下午三点,每半个小时一档预约,每个时间段有两个名额,一天开放的离婚预约登记额度是12对。希望能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参照本规范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填写;“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以上就是徐汇区民政局的全部内容,法律主观:关于结婚证在哪里办理的回答为结婚一定要在双方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登记。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信息真伪需自行辨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