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姐夫”捞人?判了

时间 • 2025-12-14 10:24:14
丈夫
某某

听全文约4分钟

近日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虚构“检察官姐夫”身份

以“打点关系”为由

诈骗在押人员家属4万元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某

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

以诈骗罪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起发生在羁押室的“熟人局”

不仅让被害人车某某蒙受经济损失

更揭开了“托关系捞人”类诈骗的典型套路

从同监室到“自己人”

2024年6月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

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在羁押期间

他结识了同监室的在押人员

——被害人车某某的丈夫

此时的余某某或许未曾料到

这段短暂的羁押经历

会成为他日后实施诈骗的“突破口”

在与车某某丈夫的接触中

余某某有意无意地了解到其家庭状况

同年7月

余某某获取保候审

他没有选择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反而将目光瞄准了

羁押期间结识的在押人员家属车某某

的车某某正为丈夫的案件焦头烂额

一心想让丈夫“尽快出来”

于是

一场以“权力”为幌子的骗局悄然拉开帷幕

“专业术语”包装骗局

余某某谎称自己的姐夫是“检察官”,在司法系统“人脉广泛”,有能力通过找关系帮助车某某的丈夫办理取保候审。

在车某某眼中,余某某曾与丈夫同处羁押环境,某种程度上算是“熟人”,加之救夫心切,她没有过多怀疑。

为了让车某某彻底放下戒备,余某某开始了一系列“表演”。他不时提及司法系统的“内部消息”,并用一些看似专业的法律术语包装自己的谎言,甚至假装帮车某某带东西进监狱,让车某某误以为他背后真的有“强大的关系网”在运作。

在取得初步信任后,余某某以打点关系需要费用、进监狱看望车某某的丈夫为由,让车某某陆续转账4万余元。这些钱,均被余某某用于个人奢侈花销,挥霍在吃喝玩乐、高档消费之中,而车某某却还蒙在鼓里,满心期待着丈夫能早日回家。

随着时间推移,车某某的丈夫案件迎来了法院判决——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此时,车某某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

车某某心急如焚地找到余某某,要求其退还此前转账的4万余元。然而,余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先是谎称自己在外地,又称自己没钱要回去贷款还给车某某。最后,眼看拖不下去了,余某某玩起了“消失”,拒不与车某某正面沟通。

悲愤交加的车某某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很快在景德镇某宾馆内将余某某抓获。

案件移送至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后,案件承办检察官通过对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的梳理,认为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

2025年6月,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余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某的诈骗行为不仅给被害人车某某造成了经济损失,更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法院依法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的底线不可触碰

任何试图通过欺骗、违法手段

牟取私利的行为

最终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来源:新法治报

打开百度APP畅享高清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