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把上诉决定交给劳荣枝,把公正判决交给法庭
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既在法律和人道上保障了劳荣枝的正当权利,也有助于进一步厘清疑点、定纷止争。
劳荣枝家属近日称,法院已收到劳荣枝本人签字的上诉状及二审仍希望接受法援律师援助的书面申请。
劳荣枝上诉,应当说是意料之中。因为从一审以来,尽管涉及罪孽极其深重,但是她还是竭力为自己的行为百般辩解,试图将自己与早已伏法的另一主犯法子英区分开来。她一再声称自己没有亲手杀过人,甚至连鸡鸭都没有杀过,以及是被法子英胁迫。
纵观她到案以来的种种表现和说辞,可以清晰地看出,她的求生欲要远大于内心的愧疚和赎罪心理。最终一审法庭还是认定,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但这并不妨碍她提出上诉。
一审法庭宣判时,当劳荣枝听到死刑判决后当场痛哭,并表示不服从判决。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在庭上也指出,对劳荣枝涉嫌抢劫和绑架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对于致他人死亡和故意杀人,则认为现有证据不够充分。其理由是控方当庭出示的证据多为劳荣枝本人供述、法子英当年供述及案发时的物证及证人证言。而在庭审中出示的生物学证据中,暂无直接指向劳荣枝杀人的证据,还有部分物证的实物也因年代久远而灭失。
此番劳荣枝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法院势必会对该案所有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包括存疑之处进行审核审查,量刑上也会重新斟酌、慎重决断。这既在法律和人道上保障了她的正当权利,也有助于进一步厘清疑点、定纷止争。
至于被告人辩护律师的问题,既然劳荣枝已经书面表态仍要一审法援律师代理,也说明她从心理上是相信和认可这位援助律师的工作的。如果在二审中继续让同一位律师为她辩护,一来满足了她的合理诉求,充分保证了她的辩护权,二来这位律师比较熟悉案件情况,并在一审中提出了一些质疑,这实际上对劳荣枝也是有利的。
总而言之,上诉是劳荣枝的法定权利,而据实审判则是法官的责任担当。相信经过二审,劳荣枝的罪行到底该如何认定,最后该怎么判,以及这些疑问争议究竟该怎样核定,法庭会给劳荣枝一个更加明白的交待,也会让本案事实真相更加清晰。
作者徐建辉
编辑尹曙光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