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盗窃手机被附条件不起诉 帮教后考上知名大学

时间 • 2025-12-15 06:06:38
检察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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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17岁的邵华(化名)利用假名在网上认识了姜雨(化名),在两人交往过程中,一次邵华趁姜雨不注意,偷偷拿了姜雨的iphone7手机(鉴定价值4086元)。随后,民警将邵华挡获,追回被盗手机。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接到案件后,发现邵华犯罪的背后其实是家庭教育出现问题。于是,检察院决定对邵华的家长启动强制亲职教育,共同挽救这名失足少年。

5月31日,在成都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禧提到这起案例并表示,亲职教育经过2年多时间打磨,已形成独特的“成都模式”。2017年以来,成都市两级检察机关对195名涉罪未成年人、58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共计263次。

儿子盗窃

父亲接受强制亲职教育

接到邵华案后,青羊区检察院委托第三方公益律师对邵华进行社会调查发现,他父母离异后,正处于青春期的邵华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和监管,逐渐变得孤僻,还有一点叛逆。对法律知之甚少,而且本身自制力也不强。

邵华走上犯罪道路与家庭教育分不开。于是,承办检察官对邵华父亲启动强制亲职教育程序,让父亲明白,教育孩子不止是学习上的严厉和金钱上的宽松,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更应该多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读懂孩子的诉求。

去年9月,检察院对邵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随后,邵华收到一所知名大学的本科录取通知书,并向检察官送来感谢信,感谢检察官的督促和帮教,让他如愿考入大学。

未检保护

延伸到民事、行政领域

2017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1月至12月起,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四川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试点工作。

“通俗点说,这是扩大了未检工作的业务范围,以前我们主要以刑事方面为着力点,现在也要介入监督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执行,比如已经被判刑的未成年人被关押在未管所,我们会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包括服刑过后如何更有效地帮助他们回归社会。而在民事、行政方面,如果涉及到未成年人抚养权、监护权、校园安全等方面的判决,我们也会进行法律监督。最终实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大保护、全覆盖’。”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处长赵霞表示。

据了解,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因监护侵权、监护缺失的案件支持起诉3件,提出检察建议9份;针对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进行监督2件;对少管所、看守所、社区矫正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参与帮教61人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2件62人。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赵瑜

编辑刘艳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