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1月5日起成都高新南区道路不能乱停放,违者要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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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成都市交管局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南区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从11月5日起交警部门将在高新南区道路上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施划禁止停车标线,违者将面临50-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通告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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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南区风貌
范围:高新南区道路
适用于成都市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以东,天府五街(含)、天华二路(含)一线以北,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天府大道中段(含)一线以西合围区域道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停车秩序管理和通行秩序管理。
方式:设置禁停标志及标线
(一)在施划禁止停车黄色实线的路段,禁止机动车临时或者长时间停放;在施划禁止长时停车黄色虚线的路段,允许机动车临时上下客、装卸货物等情况临时停放,但禁止机动车长时间停放;临时停放车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临时停放机动车的相关规定。
(二)在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禁止机动车临时或者长时间停放。
(三)严禁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盲道和非机动车道进行停放。
处罚:违者罚款50-100元,记3分
交警部门表示,对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禁止停车标线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给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处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记3分。
成都交警提醒,共享单车应在规划设置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有序进行停放,严禁占用车行道进行停放。
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对机动车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标线、不按导向车道通行,非机动车闯红灯、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法载人载物以及行人闯红灯等各类影响通行秩序、通行效率和通行安全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成都商报记者张肇婷图据视觉中国
编辑敬玲燕